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出台《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培训促进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培训促进计划”),集中聚焦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4类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补贴,提高贫困地区就业水平,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据介绍,培训促进计划对具备转移就业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应培尽培,确保基本劳动素质培训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名劳动者学习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力争3年培训10万人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超过90%。
按照岗位类型和“输出一人、培训一人”要求,培训促进计划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县乡各类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以县市为单位,分别开展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在转移就业前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进行创业培训、应届未升学初中毕业生接受技工学制教育、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接受高技能及管理岗位培训等4类培训。
自治区对参加上述4类培训的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基本劳动素质培训按照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5元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岗前技能培训,视情况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800元的培训补贴;参加创业培训者成功创业后,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250元的培训补贴。同时,对接收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用工单位也按标准拨付培训补贴。
为保证培训促进计划顺利实施,自治区人社厅要求,各地按照到村、到户、到人的要求,准确摸清培训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培训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提供实用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点菜式”培训。在培训中、培训后、就业后及时跟进,开展质量评估和培训内容优化,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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