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相关单位:
安全评价师,采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与手段,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存在的风险进行安全评价的人员。国家职业分类编码为X4-07-01-11。根据国务院【国发(2010)36号文件】精神与原劳动部6号令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为配合政府大力推行安防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建立安全评价制度。2002年以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安全评价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目前,我国的安全评价工作已经发展到初步成熟的阶段,形成生产经营活动各个阶段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在内的安全评价体系。生产经营单位为保障自身的安全发展,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地采用安全评价这一安全管理手段。安全评价师这一新职业的设立,为促进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保证安全评价规范发展,确保《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从源头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为配合国家大力推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中心决定举办2018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考试”高级认证考前精讲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全评价师资格考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暂定每年安排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或有不同)。
二、培训对象
1.符合《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条件的安全生产领域中的人员,包括首次报考人员和升级人员。
2.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收集有关资料的相关技术人员;
3.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的相关技术人员;
4.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的相关技术人员;
5.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及评价结果,提出降低风险的安全对策措施的相关技术人员;
6.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服务的相关技术人员;
7.从业人员分层次教育: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人员。
8.危险品、矿山、建筑等单位人员的教育要求;特种人员的复审等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通过面授方式精讲安全评价师职业标准指定教材内容。行业专家团队帮助学员直击考点,同时为增强学习效果,特设置各类复习题集及模拟题,帮助学员全面掌握考试技巧,提高应试能力,顺利通过考核鉴定。
四、鉴定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方式进行。两项均采用百分制,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及以上),中级、高级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五、证书颁发及费用
高级/一级:12800元/人 中级/二级:8800元/人 初级/三级:6800元/人
(费用含教材费、资料费、辅导费、报名费、鉴定考试费、证书费等)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取高级<<安全评价师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考取安全评价师之后,可以在任何安全评价机构和企业单位机构任要职或者挂靠;
(2)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等同于高级工程师,作为优秀高技能人才证明,可以参加政府举办的高新人才评定,享受政府补助津贴。
(3)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在申请调转户籍时是必须的条件之一,如落户深圳市户籍,上海居住证,办理北京户籍及各地区绿卡。
政策查询:www.gov.cn/fwxx/sh/2007-01/17/content_498395.htm
(4)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在国企和民营企业中享受高工工资补助,补助标准:200-1500元之间不等。详见各地政策文件与企业相关规定。
(5)持有高级技师证书者退休后每月享受国家高级人才津贴200-600元,具体金额详见各省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政策文件。
(6)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是目前企业经营管理领域最权威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国际上90多个国家认可,是企业(国企,私企,合资,外企)评定个人能力与级别的资格证书;同时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六、报名条件
1.基本文化程度:大学专科学历。
2.各级别报名条件如下:
(一)三级安全评价师(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二级安全评价师(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一级安全评价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七、报名材料
1、填写国家安全评价师报名表并回发至招生办备案;
2、工龄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5、个人两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注明:(全部材料以电子扫描形式发至报名处专用邮箱:peixun_hr@126.com)。
八、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手 机:18611698958
联系电话:010-60215618 传 真:010-6021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