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调查失业率首次纳入预期目标——
真实反映就业状况 体现共享发展要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的预期目标。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时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把城镇调查失业率列入预期目标,就是为了更加充分地反映城乡就业状况,也可以说这是自加压力。
“调查失业率是从人口抽样调查获得的数据,包括了城镇常住人口中的失业情况,代表了总体情况,是从宏观层面分析经济发展和就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国家统计局介绍,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的主要区别之一,体现在数据来源的不同:前者的失业人口数据来自劳动力调查,而后者的失业人口数据来自政府就业管理部门的行政记录。
莫荣认为,今年首次把调查失业率与登记失业率并行作为预期目标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更全面反映就业状况,解决那些没有登记的失业群体情况;二是能够更好体现共享发展要求,调查失业率涵盖了农民工等城镇常住人口,全面掌握其就业状况并给予及时帮助,让他们共享发展成果。此外,调查失业率也方便与国际进行对标比较。
从近年数据看,城镇调查失业率普遍高于登记失业率,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把城镇调查失业率列入预期目标,既是为了更加充分地反映城乡就业状况,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76万人,同比略有下降。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企业招工难、劳动者就业难的现象日益凸显。
莫荣表示,高质量就业意味着充分的就业机会、公平的就业环境、良好的就业能力、合理的就业结构、和谐的劳动关系,但实现高质量就业面临一些挑战:一是我国每年新进入就业市场的劳动力总量不减,但由于科技不断进步,可能在短期内导致就业岗位减少;二是传统就业服务的理念、手段等仍相对落后;三是就业歧视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对就业工作的重视,已在今年财政支出预算上得到体现。财政部近日公布的2018年中央财政预算显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180.16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2.52亿元,增长8.5%。
与此同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也在脱贫攻坚中不断发力。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努力扩大贫困人口就业规模,提高就业稳定性,确保零就业贫困户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各地也在不断探索,深入开展劳务协作,大力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扶贫行动。云南省永平县7个乡镇的75个村民委员会开展了肉牛养殖、蔬菜种植、茶艺师、厨师、绣娘、藤编工、砌筑工等培训416期,实现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技能全覆盖的培训目标。
各地还着力优化创业服务,通过推动机构整合、促进政策覆盖等多种方式,当好创业者的“服务员”,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让群众有更多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江苏省徐州市重点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村创业富民、城镇失业人员创业促进等计划落地。截至去年年底,徐州市享受各项创业补贴达到62454人次。
莫荣表示,实现高质量就业,一方面要坚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优先考虑高质量就业,通过建立就业预测和失业预警系统,解决好短期的就业冲击,让就业结构顺利完成转换;另一方面,要全方位完善就业服务,依靠“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通过市场化的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满足劳动者多样化的就业需求。政府还要承担起维护公平就业的责任,畅通劳动力和人才流动通道,查找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使人人都有通过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