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出台从人才培养机制、人才评价机制、人才激励机制、人才保障等四个机制着手,全面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体现了如下几个特点:
改进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
《意见》明确了技能人才培养的根本导向:通过发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多种教育融合的方式,改进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发挥多主体技能人才培养的作用,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促进产教融合。长期以来,技能人才培养不被重视,技术人才能力得不到提升,国家发展迫切需要的大批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短缺,无法满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提出的要求。同时,社会上对职业教育依然存在一些偏见与误区。对此,《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国民教育对技术工人成长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力度。让企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构建由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建设的现代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心)。
此外,《意见》所提出的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理念与联合国所倡导的“终身学习”理念相吻合。通过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新创业等学习培训,加强职业素质培养,构建技能提升体系,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
优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分类评价政策
《意见》充分体现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的建立。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前提。当前,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尚未建立。同时,还存在唯学历、唯资历等现象,导致技能人才晋升通道狭窄。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健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或认定的政策。”倡导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师带徒”业绩突出的,取消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这些规定正是与“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的人才分类评价”理念相吻合,是深入贯彻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意见》还指出:“制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人才支撑评审或认定政策”,着力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通道。
强化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工人“三大待遇”
《意见》通过多样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和全面性的方式方法强化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有效的人才激励,可以激发人才的潜能,使其发挥最大的效能。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技能人才队伍作为实施上述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其相应的待遇应与之匹配。《意见》提出要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三大待遇”——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并采用四种途径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逐步建立技能人才激励制度。从对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多种方式进行特殊奖励来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到制定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年资(年功)工资制、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相关办法,再到完善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等,都体现了技能人才激励方式方法的多样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和全面性。
建立高技能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
《意见》首次界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保障通过人才所享受的服务来呈现。同时,《意见》从专门化和全方位两个视角提出做好高技能人才的服务保障。专门化的服务体现在:要求各地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的待遇政策。全方位的服务体现在:高技能人才购(租)房、安家补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配偶和子女就业安置、积分落户等方面,这都意味着高技能人才所享受的服务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等对待。同时,《意见》还要求落实好技能人才的休息休假权利,并广泛宣传其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增强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刘洋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战略与政策研究室)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8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进一步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这是党的新时代人才观和培育新时代技能型生产力的重大举措,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
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是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要方面和先进导向。目的是通过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多得,增强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先进生产力水平。高技能领军人才是亿万技术工人的杰出人才和先进生产力代表,对技术工人队伍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因此,落实和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十分重要。
一是注重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和稳定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的人才基础是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技能人才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迈进中高端的主力军,高技能领军人才担负着高精尖制造领域技术公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任务。培养更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稳定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尤为重要。一方面,要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制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规划非常重要,它可以将高技能人才的发展前途与所从事的技能工作紧紧的结合在一起,以工作岗位为平台,实现技能提升和自我发展。企业要根据生产科研需要为高技能人才确定职业目标、制定提升标准、规划发展通道、提供技能培训和明确实现目标及时间。坚持使用人才与培养人才并重,建立起通畅的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不断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要完善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年资(年功)工资制度。企业年功工资制度是按照职工工作年限和一定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报酬。完善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年功工资要充分体现他们逐年积累的劳动贡献和技能贡献,稳定高技能领军人才企业工作岗位,鼓励他们在技术岗位上多做贡献。总之,我们既要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创造职业发展环境,又要稳定提高他们的待遇,才能培养更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使他们在企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和发展成果。
二是优化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利益分配形式。《意见》指出“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参照各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就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的分配方式。实行年薪制可以把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使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高度一致,形成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有效激励和约束。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与企业经营者相同的分配形式,参照各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是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一项改革,这项制度既提升了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社会地位又增加了经济收入。在此基础上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可以充分调动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师带徒”的热情,培育出更多的高技能人才。
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股权期权激励制度,是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企业将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分割出来,并授权董事会集中管理,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由高技能领军人才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成为股权期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享有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并在股权认购行权期内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虽然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相应的股东分红权,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最大自身利益与企业发展紧紧捆绑在一起。 这项改革打通了高技能领军人才成为企业股东的发展通道,必定会进一步强化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企业主人翁地位,极大增强了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获得感和稳定感,坚定终身服务于从业岗位的坚实基础。
三是破格对待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意见》指出,“对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奖和“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取消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破格”培养、使用和晋升高技能领军人才,是党的人才政策的充分体现,是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重视和激励,也是不拘一格培养、选拔、使用人才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取消学历”限制对高技能领军人才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体现了不重学历重能力的新时代人才观。这项政策体现出了技能要素,对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新时代社会新风尚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落实好《意见》,建立健全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必将会增强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和荣誉感,进一步激发技术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
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是改变多年来形成的就业观、社会价值观的关键。长效激励机制对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技术工人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必将起到重要重要。
一是企业要破除“唯学历”和“重学历门槛”的桎梏,建立重技能、论贡献的分配制度。《意见》指出,要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将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作为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标准,无疑是目前企业工资制度的一大进步。技术工人技能要素的构成主要有专业知识、综合智力、敬业精神、创造力等方面。包括吸收知识、巩固知识、掌握专业技术、实际操作技术、积累实践经验、扩大知识面、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敏锐独特的观察力,高度集中的注意力,高效持久的记忆力和灵活自如的操作力,创造性思维能力,掌握和运用创造原理、技巧和方法的能力等,这些都是构成创造力的重要基础。长期以来,一些企业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形成的“按学历层次招工”和“按学历定工资标准”做法,这种工资制度极大的限制了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意见》要求废除企业学历制度,建立企业重技能、论贡献的分配制度,对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是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企业实行创新成果和岗位分红,是对高技能人才创新成果和“重要贡献岗位”最大限度的承认和尊重。将高技能人才与“关键岗位和创新成果”紧紧捆绑在一起,将高技能人才收入与其在关键技术岗位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创新成果挂钩并机制化制度化,使之形成一种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必将在调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稳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上发挥重要作用。(荀凤元 邢台技师学院)
“高、全、明、准、实”
——《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述评
技术工人是指掌握一定技能的工人。当前,我国技术工人总量大致为1.65亿人,主要分布在第二、第三产业,约占就业人员的20%。技术工人队伍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宝贵人才资源。按照技能水平高低、业绩贡献大小,技术工人可以进一步细分为高技能领军人物、高技能人才和普通技术工人等不同层次。从我国技术工人队伍现状来看,相对于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发展动能转换以及实施《中国制造2025》等艰巨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技术工人总量不足,缺乏拔尖的领军人才。技工短缺已经成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我国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仅占技术工人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远低于德日等制造业强国40%的比例,难以满足国家发展和市场要求,特别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高技能领军人物严重匮乏;二是结构不合理,年龄断层。根据2016年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课题组组织开展的一项问卷调查数据,参加调查的高技能人才代表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40.5%,年龄在35岁以下仅占6%,60.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所在单位技能人才“非常短缺”或“比较短缺”,38.1%的人认为“总量不缺,但真正拔尖的领军人才稀缺”;三是职业荣誉感较差,创新动力不足。企业普遍存在技技术工人队伍“青黄不接”问题,许多老师傅痛心地反映“青年人不愿意在一线工作”或者“混日子,不踏实学技术”,“已经拿(技师、高级技师)证的人缺乏主动钻研学技术的动力,想着怎么能当领导”。课题组的问卷调查也显示,将近七成(69.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现在的高技能人才“多数人让干什么干什么,没有主动性和积极性”。
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技术工人待遇长期偏低,既表现在经济待遇上,也表现在社会地位、职业荣誉以及参与企业经营决策与国家治理等方方面面。经济待遇偏低,一是与自己的劳动付出、实际贡献相比偏低。课题组组织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参加调查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强度较大,81.18%存在加班加点工作情况,周工作时间超过49小时的超过三成(35.1%);按问卷调查数据估算,多数技术工人年工资性收入在5万—15万元之间,相对于自己的劳动付出、实际贡献和素质技能水平,67.9%的被调查对象对自己的工资收入满意度感到“一般”,“不满意”或“很不满意”。二是与管理、技术人员相比的相对水平偏低。参与问卷调查的高技能人才代表中,86.1%认为其工资水平低于本单位中层干部,32.9%认为达不到中层干部的一半;51%的人认为本人工资低于本单位的一般管理人员,少数人(16.6%)甚至达不到一般管理人员工资水平的一半。除“工资收入低,与技能水平、实际贡献不匹配”(50%)和“工资收入与管理和技术人员相比不公平”(52.4%)外,参加问卷调查的代表认为制约技能人才工作积极性的主要障碍还包括“社会地位整体偏低,缺乏职业荣誉感”(63.1%)、“技术工人考核评价制度不科学”(42.9%)以及“对企业经营和国家治理没有发言权,处于被管理的地位”(31%)。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对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现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动光荣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敬业风气,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门,在总结地方和企业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起草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得到广大技术工人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热烈拥护。通读原文,可以用“高、全、明、准、实”五个字来概况其主要内容和精神:
“高”是站位高远,通过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激发调动其积极性,对国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提供人才支撑。《意见》的制订出台,绝不单单是为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而是通过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进一步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全”是内容全面,涵盖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多个环节。首先,没有局限于物质激励和经济待遇这个狭窄范围,而是牢牢把握住技术工人不断丰富不断增长的需要,既高度关注技术工人的物质激励,又广泛涉及政治待遇、社会地位、职业荣誉、社会公共服务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其次,既要提高技术工人的当期收入和工资待遇,更要拓展收入来源,建立技术工人工资长期稳定增长的机制。《意见》引导企业通过完善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直接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同时着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和岗位分红等多种分配形式,多渠道拓展收入来源,促进技术工人收入长期稳定增长。再次,没有就待遇谈待遇、就激励谈激励,而是进一步拓展到人才培养、评价、选拔等环节,通过构建、完善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来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加大劳动和技能竞赛培养选拔力度,鼓励人才脱颖而出;通过进一步打破人才评价选拔制度的年龄、学历、资历和身份限制,纵向延伸职业技能等级层次,贯通技能人才向工程技术领域流动的发展通道,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通过广泛宣传技术工人劳动成果和工作价值,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使技术工人获得更多的职业荣誉感,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
“明”是导向明确,引导技术工人不断提升自我价值,鼓励向“高精尖缺”行业流动发展。《意见》分类施策,第三部分用专门章节、相当篇幅就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作出规定,鼓励技术工人创新劳动、精益求精,引导人才向技术尖端、人才稀缺国家战略新兴行业集聚。《意见》要求通过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群团组织中挂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来提高其政治地位和影响力,鼓励企业通过年资(年功)工资制度、年薪制、股权期权激励、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多种制度形式多渠道增加高技能领军人才收入,鼓励地方在购(租)住房、安家补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此外,《意见》还鼓励和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创新成果评选以及职工教育培训、高技能人才选拔、职称(技能等级)评审或认定等工作,创造更大的舞台和空间发挥人才骨干作用。
“准”是对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角色定位和关系摆得比较准。与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相比,技术工人队伍成长有自己的规律和特点:人员流动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较高,成长成才需要长期的实践经验积累,不能脱离行业发展和企业生产服务一线。企业是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主体。一支数量庞大、技艺精湛、道德高尚、充满职业自豪感的技术工人队伍,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产业结构升级、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力军。从这个角度讲,政府、行业和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到人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中来。《意见》立足于让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培训和评价方面的主体地位,在分配上引导(而不是强制)企业通过完善内部分配制度和结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并实现合理增长;在人才评价方面,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并落实待遇,鼓励企业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在内部自行设置“技能专家”等岗位,拓展人才发展空间;在人才培养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深度合作,健全成本补偿机制,着力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技术工人。同时,《意见》立足于政府宏观调控、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引导等基本职能,进一步强调了政府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健全培训教育体系、营造社会氛围、树立发展导向,解除人才安家落户、子女教育等社会待遇方面的职责和任务,较好把握了政府、企业、社会、行业等各方主体的关系,多策并举,协同发力,树立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激励导向,全面提高技术工人各项待遇和保障水平,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实”是出台非常具体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实打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如提出要大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问题,《意见》不仅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定义和范围做出详细规定,还明确要求各地设立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分配形式、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其经济待遇,鼓励各地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和发放房租补贴等方式解决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住房问题。另外,《意见》还对各项政策措施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确保《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意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立足于当代技术工人的成长规律和现实需要,聚焦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瓶颈问题,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对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激发活力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导向性。下一步,需要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协调配合、主动推进,需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需要企业研究落实,才能使政策落在实处、技术工人真正得到实惠。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科研人员有责任针对建立健全技术工人正常增长机制、完善长效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等人物进行创新性研究。(王宏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按价值规律办事,更好实现技术工人价值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对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开发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开局之年,在这一重要历史关头,做出这样的决定无疑意义深远。
可以说,建国以来,中国工人阶级的地位是很高的。党章明确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作为新的生产力代表和重要的政治力量而受到重视,其“待遇”自然也与其政治地位相应。计划经济时期,工人的收入与其他社会阶层的收入差别不是很大,而且当时的八级工资制也体现了工人的待遇与技术水平挂钩的要求。
1994年后,中国开始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国家决定收入分配为主,到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决定收入分配。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要体现“价值规律”。生产要素价格会反映市场需求。但是,中国至今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还不发达,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价值规律的部分扭曲”。决定劳动力价值的因素会呈现“多元化”,而这其中,市场是决定的因素。一个企业效益好,员工的工资应该高,但拥有高超技艺的技术工人,可能会因为市场经营管理因素而收入赶不上“没有多少高超技艺”但却在“效益好的单位或部门就业”的人。加上近些年来,“虚拟经济”发展很快,“实体经济”受损,一线工人的地位和待遇在下降。从高考就可以看出,很多家长并不情愿让孩子“上技校,当工人”,怎么也要弄个“二本、三本”。特别是2008年后的高校扩招,使得上技校的孩子成为“考不上大学孩子”的选择,而受到某种意义上的歧视。这种“扭曲的价值规律”导致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受到影响。
其实,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培训和技术工人队伍建设都给与高度重视。1996年发布《职业教育法》,2003年发布《现代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法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大赛、企业新型学徒制、产教融合、技能竞赛等等,这些政策和措施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现。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实行等价交换。在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优胜劣汰,以此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其表现形式是市场供求影响商品价格,商品价格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价值规律告诉我们,技术工人的收入是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的反映,基础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经济是基础,技术工人的收入水平决定了它的社会地位。《意见》提出:“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价值激励导向。”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听招呼”,相对而言,落实政策的力度会大些。但对于“汪洋大海”般的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需要利用好财税、行政等手段,“纠正不重视实体经济,不重视技术工人价值”的扭曲现象。因为,这不仅会损害实体经济的发展,影响“结构性就业矛盾”的解决,而且从长远看,会损害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影响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战略实现。从国际比较看,发达国家的人工成本都是较高的,技术工人的工资也是较高的。如:瑞士、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等,这些国家技术工人的待遇与“白领”差距不大,甚至会超过一般“白领”。虽然,这会带来人工成本高导致的商品贸易不平衡,但能够支撑国家发展的技术工人力量却比较强大,“工匠精神”有了较好的“待遇支撑”。
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从宏观上看,要“去虚火”,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缩小“实体经济从业人员收入与虚拟经济从业人员收入的巨大差距”,才能有效调控劳动力市场的有序流动。从供给侧改革的角度看,要加快技工院校的一体化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让供给更好地满足需求,解决长期以来“学用脱节”的问题。从微观上看,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和财税引导力度。从正激励和负激励两个层面,促进企业建立科学的收入分配制度,真正做到“收入要体现岗位价值大小、能力高低和贡献多少”。(董志超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战略与政策研究室)
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 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
一、充分认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是其地位和价值的重要体现。世界竞争靠人才,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技术工人(又称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建设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的重要实践者、技术技能的重要传承者,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必须适时调整技术工人的待遇来体现其真正的价值。
(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加强和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的重要方面。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围绕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对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现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质量强国,这些都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作为支撑。通过提高待遇这一紧扣广大工人阶级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技术工人,激发他们的创造、创新能力,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改善人才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就业人员是7.76亿人,技术工人1.6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仅有4700多万人,仅占整个就业人员的6%。从市场供求看,近几年人才市场的求人倍率上,技术工人的求人倍率一直保持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高技能人才占比存在较大差距,我国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总数的25.2%,发达国家为35-60%。企业对技能型工人短缺的问题反映非常强烈。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技术工人的主要来源是高等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总体文化水平偏低。社会地位原因、长期以来的观念和社会大环境影响,人们不愿意选择工人职业,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影响素质水平提高。但其中技术工人待遇的收入水平偏低,各项待遇保障比较弱,这是非常重要的方面。通过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提高其社会地位,增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员加入劳动者大军,促进技术工人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建设规模宏大的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质量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制定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提出了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等服务保障工作、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强化评价使用激励、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等一系列政策,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使技术工人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发挥技术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二、如何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是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的重要潜在力量和后发优势,要以新的发展理念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同发展,建立完善的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的技能人才。
所谓技能形成体系是指国家协调社会各部门、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以达成社会合作的方式,培育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技能的系统性制度安排。构建技能形成体系就是要通过改革完善相关制度,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干预技能形成过程,形成技能培育的良好体制环境,培养优秀技能人才。
(一)贯彻终身教育原则,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的全面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有机衔接,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科学合理的教育培养结构,促进教育生源合理分流,提高职业教育生源质量。
建立完善职业生涯规划体系,为不同年龄、不同特质的学生规划设计职业生涯发展路线,建立科学宽广的职业发展通道;树立崇尚技能,劳动光荣的理念,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广泛的社会认同度。
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以人为本的个性化、差异化教育理念,广泛开展职业素养培训、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立法,针对资格准入、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长短、办学条件、经费、教师资格、考核评价、管理制度等方面,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制体系,同时建立配套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使职业教育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违法必究,完善职业教育管理,约束和规范职业教育行为,促进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协调和平衡政府部门、教育培训系统、企业及劳动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学校与企业相配合,教育与就业相衔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与生产现场相一致。通过生均费、基地建设费、培训补贴、企业购买培训成果等各种职业教育经费补贴政策,实现职业教育经费、师资培养等教育成本由企业、政府、个人共同承担,导向清晰,激励约束并重;实行技术工人就业补贴、培训补贴、鉴定补贴等制度,鼓励技术工人积极学习技能,合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培训技能,发挥其对技术工人技能提升的作用。
职前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重视企业内部员工的培训,借助职业学校,延伸培养人才链,培育企业急需合格人才。
(二)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形成产教融合、工学一体的教育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实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能力;深入校企融合,产教结合的办学模式,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尤其是教育实践能力;鼓励企业办职业院校,发挥其在技术工人培养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将企业文化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教学和课程体系;实施产教结合,在企业内部建立学生学徒实习车间,了解职业的行为规范,适应企业生产、组织、运行、管理、质量控制;发挥学校教育培训优势,开展企业在职员工培训,形成技能人才终身培养体制,推动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学校教师与公司技术技能专家共同开发核心课程,确定面向企业职业岗位能力的课程标准,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构建并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形成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生核心专业能力的培养;以培养目标为牵引,开展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企业内训师建设,聘请企业技术技能专家作为学校专、兼职教师,接收学校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畅通企业与学校岗位交流渠道。
(三)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打造技能专家,培育大国工匠。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形成管理规范、设施完善、技术先进、人才密集的国家、地方和企业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相关技术攻关、前沿技术培训、技术创新以及相关课程开发、教材编制与评审的责任,成为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研讨、咨询和技艺分享的平台,培育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
加强技师培养,加强技师成长规律的研究,创新培养方式,调整培养内容,培养应用型技能人才。加大对技师学院的支持、管理力度,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大培养规模,不断壮大技师队伍。
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通过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各级各类大师工作室,形成以专家为领军人才的专业团队,充分发挥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政府和企业要提供配套资金支持大师工作室建设,企业可从教育经费中列支,用于工作室技术技能创新、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保证大师工作室发展。
三、如何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
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培养、使用和激励体系,畅通技术工人成长通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技术工人成长成才。
(一)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工人职业生涯规划和管理,并将个人才能与企业发展目标相融合。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管理,设计技术工人多通道职业发展路径,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职业生涯管理,构建技能水平高、稳定性强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打通企业职业生涯系统中技术、管理、技能人才在任用、岗位晋升、员工培养、薪酬绩效等工作的联动管理。同时,引导技术工人进行自我职业发展规划与自我管理,增进其对组织的归属感、职业稳定性和满意度,实现员工的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发展。建立完善技术工人全职业生涯培训管理体系,创新培养模式,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发展。
(二)拓宽晋升通道,建立薪酬、激励体系,促进技术工人在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畅通职业晋升通道,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技能专家等特殊岗位,形成与技师和高级技师岗位的有机衔接。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评价的薪酬分配体系,设立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体系,实现稳定技能人员队伍和长期激励的目标。规范假期、疗休养等制度,保障技术工人假期、休养等权益。为技术工人、技能专家谋福利,提供培训、疗休养机会和健康体检等活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三)完善技术工人评价制度,引导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以职业技能鉴定带动培训,促进技能人才向复合型方向发展。健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改革唯年龄、学历、资历和身份的选拔体系,完善技能人才考评体系,开展各类技能专家的评价选拔工作,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使之与国家职业资格政策相一致。引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和考核标准。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内容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实行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考评模式上,突出操作能力、解决关键生产难题和技术革新成果等反映实际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要求;在考评方式上,体现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工作成果及业绩的综合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鉴定工作,保证鉴定质量。统筹规划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鉴定,紧密结合职业培训,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质量水平。
(四)分层分类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搭建技术工人学习、交流成长平台,营造学习技能的的良好氛围。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加大对获奖选手的物质奖励和荣誉激励力度。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国家和行业竞赛为主体,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技能表演赛、擂台赛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以及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招、绝活”表演展示等活动。紧密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和训练,切实提高理论和技能水平。完善奖励和激励制度,激励广大技术工人立足岗位,努力学习成才。
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作为技能界的奥林匹克,从竞赛规则、技术标准、竞赛内容、竞技水平等各方面都代表了职业技能发展的世界最高水平,充分发挥世赛基地的作用,学习借鉴世赛的经验和成果,把世赛技术标准转化为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课程标准,把参赛选手的培养路径转化为企业技能人员培养全过程,把世界技能大赛的训练模式、方法引入职业教育培训,让职业教育培训与世界同步,让技术工人达到国际水平。
(五)加强宣传,培养学生和技能员工强烈的职业感和荣誉感,营造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技能中国行”、“中国大能手”、“技能文化节”等活动,以开展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领军人物评选表彰为引领,推动各级各类优秀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活动。并通过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人才政策,技能人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为技术工人树立学习楷模,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先进的文化教育人,营造出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氛围。(郑玉堂 中航工业集团人力资源部)
深刻认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大意义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必将极大提高技术工人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意义重大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推出的一项重大决定,事关我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的实现,必须站在战略高度认识这一问题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大意义。
首先,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要求。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重大使命。我国现有1.65亿技术工人,他们是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中坚力量。如果这一群体人员的待遇不提高,则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目标则难以实现。因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这是新时代的内在要求,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
其次,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新时代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新时代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让奋斗者得幸福,让创造者实惠。习总书记提出,要幸福就要奋斗,必须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成为奋斗者,让新时代成为奋斗者的时代,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观。同时,也要让奋斗者能够分享发展成果,让奋斗者有待遇、有地位,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的风尚。技术工人群体是时代的奋斗者,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让奋斗者有获得感、幸福感,就是新时代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第三,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转型发展的本质是将改变过去的高投入低产出模式,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需要有技能的人去操作、去实现,没有强大的技术工人队伍做支撑,产业转型则是一句空话。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我们国家就业人员是7.76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仅有4700多万人,仅占整个就业人员的6%。从市场供求看,近几年人才市场的求人倍率,技术工人的求人倍率一直保持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因此,必须在提高技工人待遇上出实招,下真功夫,让技术工人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才可能吸引更多的青年人才加入技术工人队伍,促使我国高技能型人才队伍更快形成,为我国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人才基础。
第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技术工人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建设者,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只有将技术工人待遇提高上去,让技术工人的劳动付出与回报相符合,技术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激发出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才能落地,才能造就一大批大国工匠、产业领军人才,人才强国战略才能实现。
要全面准确理解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内涵
针对我国技术工人工作待遇较差、社会地位偏低、晋升渠道窄等突出问题,《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许多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其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内容上有突破。《意见》提出,不仅要提高技术工人的经济待遇,还要大力提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社会待遇以及服务保障水平。从多个方面提高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这是改革开放后有关技术工人激励政策的一大突破,《意见》通篇贯穿的理念是让奉献者有待遇、给荣誉,相信《意见》的出台,必将极大地提高技术工人的职业自信,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是对象上分主次。我国技术工人队伍庞大,经济待遇差、社会地位低局面的彻底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在待遇的提高上不可能齐步走,需要抓重点,区分主次推进。为此,《意见》将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作为激励的重点,不仅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还在提高服务保障、政治待遇、社会待遇水平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政策含金量比较高,将会使“高精尖缺”高技能领军人才社会地位得到较大提升。对于高技能领军人才外的其他技术工人,《意见》将重点聚焦于工资收入保障上。《意见》提出要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等,这些措施对于提升技术工人整体工资收入水平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是推进上讲合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阶段的一个难啃的硬骨头,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多部门、各主体相互配合,共同发力。为此,《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协同作用,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作用、工会监督作用、群团组织动员作用和社会支持作用,完善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四是方法上重基础。《意见》对技术工人技能提高和能力水平评价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目的是要让技术工人先长本事,技能的提高是待遇提升的基础和前提,技术工人的知识技能水平上去了,提高各项待遇就有了基础和条件。《意见》的出台,将会在技术工人中形成学术技能、提升本领的良好氛围。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还要在多方面下功夫
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意义重大,但面临的困难也很多,做好这项工作,需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在多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各级党的组织要深刻领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大意义,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工作纳入党委人才工作的整体布局,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优势,协调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制订规划,明确责任,推动协调各方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要在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作用上下功夫。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好市场规则,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形成让技术工人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良性机制。同时,也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政府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推出税收优惠政策、发布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指导价位信息等,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水平。
第三,要在综合施策上下功夫。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涉及培养、评价、考核晋升、待遇等多个环节,必须要全面发力,协调推进。在培养阶段,要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校企合作,提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在评价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增强证书的含金量和公信力;在考核晋升方面,要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打通与工程技术通道的种种壁垒;在待遇方面,要建立工资提高水平与企业效益增长相联系的机制等。为此,必须要多主体协调共振,共同发力。
第四,要加强典型引导。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为此,应不断总结经验,将各地区、各部门好的做法和政策总结、归纳并广泛推广,通过典型引路,相互学习,促进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逐步提高。(王学力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全面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 加速技术工人技能与待遇提升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人才导向。为了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进一步鼓励劳动者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的吸引力,国家下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构建与新时代新趋势相适应的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提出相关意见,是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的重要举措。
一、构建我国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发展机遇期,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已经成为引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动能,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呈井喷式增长。截至2016年底,全国高技能人才已达4791万人。然而,我国依然存在高技能人才得不到重视、高技能人才供给严重不足、高技能人才水平偏低和高技能人才技能待遇偏低等问题。如何培养造就一支专业水平过硬、技艺精湛和掌握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的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已成为一个全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构建我国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可以“让技能人才有更多获得感”,“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有助于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我国自主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有助于提升技能人才的结构和水平。我们必须清晰认识到,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是存在阶梯结构的。随着技术的发展,行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技术需求也会随时调整。构建我国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有助于明确国民教育中各种院校对技术工人的培养定位和目标,调整初级、中级、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的结构,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同时,也有助于发挥企业的主体地位:一是通过校企合作,通畅校企的信息沟通机制,共育技能人才,实现“零对接”;二是推进学校为企业提供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三是推动企业主动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顺畅技能人才岗位晋升和技能提升渠道。
(二)有助于提升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尽管技能人才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用人单位的重视,但在许多人心中仍对其存有偏见。构建我国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有助于提升对技能人才的价值认知,提高技能人才的重视程度,促进技能人才的职业和人生发展,以取得更为突出的工作业绩,赢得更高的社会认可度,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地位和待遇的提升。
(三)有助于提升技能人才的需求和供给。“十三五”以来,我国产业和企业体量的不断增大,技能人才需求持续扩大,而就业人口数量保持基本平稳,形成了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需求和供给的巨大缺口。构建我国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 在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下,随着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的不断提升、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工作环境的不断改善、职业前景的不断明晰,必将促使更多的青年人投身到技术工作中,有力改善技能人才短缺、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有助于提升高技能人才的供给,为中国制造2025战略提供更多、更优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构建我国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的内容
在《意见》中,明确了我国技术工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的三个主体:政府、企业、学校,提出了“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国民教育的支撑作用”工作思路,构建了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加大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力度为一体的我国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
(一)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其一,《意见》中明确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劳动者职业素质的培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以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趋势,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其二,《意见》中明确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工人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为了引导企业落实职工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促进企业按要求承担职工教育与培训义务,2006年6月19日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通知要求企业要充分认识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同时要求加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完善经费提取与使用的监督。其三,《意见》中明确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按规定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技术工人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此,2017年10月13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为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供依据,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对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和标准,明确了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和标准。其四,《意见》中明确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作用,按规定为参保职工提供技能提升补贴。为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作用,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2017年04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明确指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2017年5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申领条件、审核程序、补贴标准、资金使用和工作要求等有关问题。其五,《意见》中明确要探索“互联网+”远程职业培训新模式。2016年9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指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2018年1月6日,全国职工远程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将设立全国职工远程教育培训基层服务站全面推进职工远程教育培训工作,该项工作的主旨为我国3.5亿职工提供“互联网+职工培训”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法律培训等多项服务,突破时空的界线,满足了广大职工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服务需求,实现“工作在哪里,学校就在哪里,梦想就在哪里”的创建理念。全国职工远程教育培训基层服务站工作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二)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意见》中指出,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培训等项目,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青创先锋工作室等建设力度。
2016年8月1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要紧紧围绕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提供技能人才支撑。要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和技师培训项目,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6年10月1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中指出:“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三)加大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力度。为充分发挥国民教育对技术工人成长发展的支撑作用,培养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国家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打出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的“组合拳”,推动学校和行业企业合作育人、共赢发展,推动校企联合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国家先后印发了包括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教师企业实践等方面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的工作力度。
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2015年7月人社部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27号),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
2015年6月18日,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15〕3号),提出“到2020年,职业院校普遍面向行业企业持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市场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2017年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提出“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2月5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明确了校企合作活动,提出了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明确了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形式合作。
三、如何加快技术工人技能的形成与提升
2014年6月23日,习近平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树立正确人才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载体。技工院校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以培养技术工人为主要目标的专门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60多年的发展,技工院校已经成为综合性的技工教育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与企业联系的办学实体,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独特的技能人才培养优势。2017年,全国新增高技能人才超过280万人,全国技工院校招生130.9万人,在校生338万人,实现了两连增,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办好技工院校,加速建设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训练院,有助于加快技术工人技能的形成与提升,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而要办好技工院校:
(一)完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是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相继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并从国家层面建设了476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94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0.5亿元,有2250名高技能人才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正是得益于国家和广东省对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和对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的大力支持,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的才有今天的建设和发展成绩,特别是在两届世界技能大赛中斩获“4金2银3铜”的优异成绩。学院通过首批国家中等职业院校改革发展示范建设计划项目(建设资金1060万元)、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资金800万元,其中国家500万元,广东省300万元)、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建设资金20万元,其中国家10万元,广东省10万元)、广东省创建全国一流技师学院扶持项目(建设资金10000万元)等一系列的项目建设,使得学院以人才培养质量过硬、师资队伍实力雄厚和教学设施设备先进而著称,成为“办学理念先进、培养水平高端、校园环境优美、示范作用突出”的广东省技工教育窗口,成为“出模式、出人才、出成果”的国内领先、特色鲜明的一流技师学院。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关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2013年,广东省机械学院成立了由政府、行业、企业和学院组成的“广东省机械技能联盟”,现联盟单位已达121家。联盟形成“四方三层”校企合作组织架构,建立功能完善、职责明确、相互协调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形成了以合作育人为主线,完善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以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建立多方参与评价机制;以满足双方需求为目的,建立定期调研与需求分析机制;以规范校企双方工作程序为内容,完善校企合作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确保校企双方的深度合作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广东省机械学院按照“理念与世界同步,标准与行业接轨”的思想,在“校企双制、八个共同”的基础上,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共同投资3000万元共建“机电工控校企双制示范园”;与广州汽车集团公司等多家企业共同投资1200万元共建“汽车技术服务校企双制示范园”;与山特维克、海克斯康、卡尔蔡司等公司共同投资1900万元建设“精密制造校企双制示范园”和世赛集训基地建设;与广州创可激光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工业设计创意园”等。学院通过校企合作示范园的建设,提炼和引进了世界知名企业的岗位职业标准、人才培养方法、工作任务以及建设资金和技术,与企业共同开展师资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研教改、教学管理、实训场地以及世界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了教学与企业岗位的对接,确保学生能学到世界最前沿、最先进的专业技术,创新了具有机械特色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近年来,广东省机械学院与110家企业合作进行“校企双制”办学,与西门子、卡尔蔡司、山特维克等世界500强企业合作共建机电工控、精密制造等4个“校企双制”示范园,与9家企业合作共建或改建了16个实训中心,与26家企业实现共同招生招工,与31家企业共同举办了47个“校企双制”班。
(三)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是核心。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要营建起良好的社会氛围,让大众充分认识新时代发展的需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营造对劳动的尊重,同时也要为广大劳动者搭建绽放劳动光彩的舞台。
全国技工院校开展以弘扬工匠精神为主题的新学期第一堂课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制了《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工匠精神读本》、《古今中外工匠精神故事汇》等读物,通过弘扬工匠精神,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感悟工匠精神,培养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积极情感和自觉意识,引导学生了解身边的能工巧匠,立志成为对国家、社会有所贡献的当代工匠,不断加强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
近年来,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通过举办“大国工匠面对面”、“技能节”、“企业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努力营造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为企业培养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
(四)办好技能大赛是突破口。近年来,国家举办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让各种岗位的劳动者都有展示技能、锻炼和出彩的机会。我国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实现金牌零的突破后,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52名选手在47个项目的比赛中取得了15枚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和12个优胜奖的优异成绩,创造了我国参赛以来的最好成绩,充分展现了中国的工匠们的高超技艺和工匠精神。
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其带动和引领作用难以估量。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实现金牌零的突破,实现了我国技能人才为国争光的目标,在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大赛也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地、各行业企业都把参与世界技能大赛作为推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宣传技能人才典型,交流先进技术的有效途径来抓。通过三次参赛,世界技能大赛的引领、带动和聚焦效应正在显现,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积极影响正在突显。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在43、44届两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共取得了“4金2银3铜”的辉煌成绩。通过技能大赛,学院打造了塑料模具工程项目、综合机械/自动化项目、数控车项目、数控铣项目4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并积极开展技能竞赛成果转化,实现了教学与世界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岗位的对接,确保学生能学到世界最前沿、最先进的专业技术;通过技能大赛,打造一支技艺精湛、团结奉献的专家教练团队,学院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正高级教师2名、全国技术能手33名、全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5名、全省技术能手34名、南粤技术能手2名、金牌教练员4名;通过技能大赛,学院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这些学生具备在世界大赛的赛场上具备争金夺银的实力,也能成为能为导弹安装“眼睛”、为原子弹加工核心部件、为核潜艇制造发动机、助力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优秀技能人才,学院每年有20%的学生被世界500强企业录用,有近30名学生被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四川绵阳物理研究院等国防重点军工企业录用。同时,各级政府单位对世赛参赛获奖选手的重奖,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直接带动了全国青年学习技能报效祖国的热情。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数控铣金牌选手杨登辉顶住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在比赛中从容发挥,再为中国队再下一金,取得了最能体现中国制造业水平的一枚金牌,被评为中国代表队国家最佳奖!到目前为止,各级政府给他的奖金已经达到了140万元。
44届世赛塑料模具工程项目的选手张志斌,在比赛前两周不慎手指受伤,直到参赛时手指头还开裂。但他忍受疼痛,凭着过硬的技能,出色地完成了各模块的比赛,最终夺取了该项目的金牌。他是我院第43届世赛数控铣项目金牌选手张志坤的亲弟弟,“一门双金,千古传奇”,兄弟两人共同创造了中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历史上的奇迹!兄弟两人技能成才的奇迹,经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全国多家主流媒体的广泛宣传,极大地影响和带动了大批有志青学习技能,立志成才,为国争光!
(五)夯实师资队伍是根基。师资队伍是实现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目标的根基,是决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近年来,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将师资队伍建设摆在学院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一体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一是举办3510强师工程。学院通过举办“五大优秀专业建设团队”、“五大优秀课程建设团队”、“五大优秀教学团队”和“十大教学能手”的3510强师工程教师职业能力竞赛,全方位培养教师的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和课堂教学能力,树立典型,榜样引领,引导全体教师见贤思齐,并不断完善自己。在学院3510强师工程的引领下,近三年来学院在广东省技工院校教研会教师职业能力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中6名教师获得一等奖,4名教师获得二等奖,4名教师获得三等奖。
二是力推教师企业实践。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强学校一体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造具备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2014年开始,学院要求教师每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了解企业生产和经营全过程,提高专业能力,并将其作为认定学院一体化教师的必备条件,同时为教师企业实践提供了交通报销和差旅补贴,有效推进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深入开展。2014-2017年,学校共派出教师258人次到企业实践,合计5739天。
三是开展一体化教师认定。学院依据人社部《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编制了学院一体化教师标准和考核认定办法,将教师企业实践作为必备条件,引导教师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并在课酬等方面向通过考核认定的一体化教师倾斜。2015年下半年,学院考核认定了首批92名三级一体化教师;2017年初,学院考核认定了21名二级一体化教师和28名三级一体化教师。(冯为远、邱泽伟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为建设航天大国打牢人才基础
一、充分认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要求就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出了总体思路和系统方案,为推动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改革方案》明确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改革举措。《改革方案》强调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
为确保《改革方案》落地,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进一步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
同时从社会氛围看,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很多家长和学生依然认为中、高职技校文凭低,能力素质差,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脏、乱、差,工作干活累,干技工活是低人一等;不能很好的吸引青年人员加入技术工人队伍。因此要拥有更多的高技能人才,首先就要吸引更多人成为技术工人,鼓励更多的技术工人立足本职岗位、苦练本领成为高技能人才。大力提高技术工人的待遇正是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一招。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肯定其社会地位,能够极大的改善生活质量,增强职业自信,感受到工作带来的尊严,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有助于实现企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职业观,树立劳动光荣、劳动自豪的社会风气,从思想上转变青年人责任观,肯定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认同他们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引导人们在思想上尊重技术工人。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期,工业化、现代化、信息化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已建成世界上门类最为齐全、产业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工业总产值已雄居世界第一。但我国工业在某些方面也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在某些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迫切需要实现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向高科技、高价值等高端产业升级,向产业链高端不断延伸,对技术工人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纵观世界,凡制造强国,必然首先是技工大国。技术工人是将先进技术转化成生产力、转化成产品,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建设一支宏大的、高水平的技能工人队伍,对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对于中国航天更是如此,航天产品具有技术要求高,工艺复杂,加工难度大的特点,对技能人才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要求很高。当前高技能人才已经成为航天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例,技能人才队伍占比达40.5%。技能人才队伍是中国航天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替代的人才。《意见》对于航天事业快速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都熟知运载火箭的成功发射、应用卫星的研制生产、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对宇宙太空的不断探索、各型尖端武器的成功研制对我国国防的保障,每一次科研任务的成功都离不开广大的技能人才队伍。对于航天企业,特别是航天制造型企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肯定其社会地位,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等措施,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能极大的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和职业自信,充分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企业的发展,实现航天强国的目标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如何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
素质是立身之基,技能是立业之本。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是我国改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制度体系,构建有益于技术工人素质提升的体制环境的一种创新,创新技术工人培养模式对于解决当前技术工人整体水平不高显得尤为重要。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是通过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有效干预技能形成的过程,形成有利于提高技术工人队伍技能水平的体制环境。主要通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大校企合作培养等政策予以实现。要做好以上工作,需要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技术工人三方共同努力,为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政府(社会)要营造崇尚技能的氛围,要制定和完善健全终身职业教育的制度体系和薪酬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工人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敢于就读中、高职校,同时要加强职校教育水平,确保学生在学校期间能学到应有的技术技能,不仅仅满足就业,还要能就好业;用人单位要做好技术工人招聘、入职培训、岗位提升培训等措施,要健全企业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将薪酬福利与能力素质相结合,激励员工要不断的学习提升岗位技能。技术工人要重视自身培训教育,顺应岗位需要来不断完善提升自我综合能力。通过三方努力最终将“要我学”主动变为“我要学”。
集团公司一贯重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工作,积极营造崇尚技能的企业文化,培养了许多优秀的高技能人才,同时也在不断总结、不断提升职业培训管理方式与方法。
(一)加强终身职业培训。集团公司提倡做“学习型员工”,营造高新技术应用的学习氛围,突出解决工学矛盾。积极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良性环境,引入做“学习型员工”的理念,建成人人为师、互助互学、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组织,将培训贯穿于工作的各个层面。突出培训的成果转化,使学员在接受培训的过程中参与生产或技术改造,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引导课程设置、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的创新。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将技能训练与理论知识学习交叉进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在工学交替过程中,突出“高技”、“绝技”的传承与创新,将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培训模式融合于生产,引导技能人才学绝活、练绝活、钻绝活,鼓励绝技绝招,营造技能比拼、人尽其才的工作环境,并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机制,为其立志于岗位成才提供保障。
(二)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集团公司八院利用所在地方人才政策,成功申报了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2021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数控集训基地,已累计获实训类各项资金支持3.3亿元,建立了20000平米的上海航天技能实训中心和9个实训分中心,不断优化培训设施设备条件,不断提升技能实训的硬件条件,通过基地建设为高技能人才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大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力度。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既能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又能共同培养需要的人才。校企合作可以一起探索“引企入校”、“顶岗实习”等多样化校企合作实现方式,可与职校共建实训基地、共建技能教室、互培师资、开发实训教材、联办技能竞赛等。
集团公司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当前已经与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中德职业技术大学等职业院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搭建了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平台,通过订单式人才培养、联合开展技能培训、联合举办职业技能竞赛、联合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等活动,共同培养技能人才。如,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与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签订了技能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将技师学院作为研究院的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从而弥补了企业在设施、场地、专业师资等资源方面的不足,很好地发挥了国民教育对技术工人成长发展的支撑作用。集团公司上海八院也积极尝试校企合作,已与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等多所中职技校开展了校企合作,在技能培训、竞赛培训方面得到大力支持,成功承办了2017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数控铣工决赛,得到了市领导与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获上海市授予的优秀校企合作基地。八院各基层单位(三级单位)也积极与所在区的人社部门、职校集团和中高职校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充分发挥所在区域的政策优势,积极争取优质校企合作项目,并获批为上海市就业见习基地,加入了松江区职校集团,获得了上海市校企合作专项资助15万,用于学生入所实习、企业冠名学校开展竞赛选拔、教师企业顶岗实践、企业高技能人才走进课堂等合作项目。
此外,航天科技集团通过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接力计划、名师带徒、多元化培训、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等途径,拓展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技能人才职业水平。
1.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拓展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平台。集团公司采用“大师+团队”的模式,以“技能人才培养”和“科研生产攻关”为基本定位,设立以技能大师命名的工作室,以工作室形式组合各类人才开展联合攻关。以高凤林技能大师工作室为例,工作室下设工艺专家组、技术研究组、科研生产组和技能培训组,四个组既各司其职又共同协作,已将该工作室打造成“一张名片”、“一所学校”、“一座堡垒”。当前,集团公司已经构建起“国家级—集团公司级—院级—厂(所)级”的多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体系,并形成一个技能知识传递与推广的网络平台,在促进专业发展、带徒传技、技术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实施技能专家接力计划。集团公司制定了技能专家接力计划,为落实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高技能人才接力工程深入实施,加速培养一支与中国制造2025、航天智能制造相适应,有力支撑科研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动引领作用,助推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基于技能专业和工种发展,构建由首席技能专家、技能带头人和技能专家后备人才组成的技能专家体系。依托以载人航天、月球探测、新一代运载火箭等为代表的国家重大工程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培养选拔一批掌握先进制造技术、引领技能专业发展、具有高超技艺、善于创新、精于克难、乐于传承的首席技能专家、技能带头人,带动各层级技能人才接力培养和整体技能人才队伍的梯队成长。
3.广泛实施导师制,开展名师带徒。集团公司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经验传承方式,丰富技能传承途径,通过“名师带高徒”、开展“技能讲坛”等方式积极发挥高技能人才经验传承的作用。建立了名师带徒制度,并将培养人才作为高技能人才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技能人才自身再发展的必备条件。集团公司辖属各单位聘请特、高级技师作为“导师”,本着自主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导师、学员签订《师带徒协议》,实现一对一的“传”、“帮”、带”。实践过程中,开展行师带徒专项培训,举行拜师学艺仪式,实行“带、管、教”负责制,导师对学员进行思想品德、专用知识、实际操作、文字表达等方面综合培养力度,制定与之适应的激励政策,加快年轻技能人才的成长步伐和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4.实施技能提升计划,提供多元培训与学习平台。集团公司积极搭建形式多样的技能知识、技术交流平台。如,定期出版《绝技绝活论文集》,并将其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定期举行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招交流活动,促进不同专业、工种之间的技术借鉴;定期举办“技师大讲堂”,分享优秀加工方法;定期实施“职业技能特训营”,让更多的员工能够强化理论基础、拓宽技术思路、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境外培训计划,每年选派技能骨干赴俄罗斯、乌克兰、德国、英国等国家进行焊接、无线电装调、数控加工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促进快速成长。
5.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促进技能水平提升。集团公司通过举办“劳动竞赛”、“技能嘉年华”、“技能月”等活动,展现技能人才风采,促进技术技艺交流,弘扬大国工匠精神,不仅有助于提升广大技能人才的岗位技能,更激发了技能人才的职业自豪感。
三、如何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构建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采用科学多元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构建航天特色竞赛体系等途径,充分发挥各层次技能人才的作用,提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和薪酬待遇,让青年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一)构建完善的职业发展通道,培养高技能人才。集团公司针对技能人才队伍建立了多维职业发展通道:一是职业资格主通道。结合航天高科技企业技术工艺复杂、难度大,产品单件、小批量多,技术含量高的特点,我们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了特级技师制度。已形成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完善的职业资格体系。特级技师群体在引领职业发展、技术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照中高层人员和正高级(研究员)专业技术人员享受薪酬、福利待遇,拓展高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提高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二是荣誉晋升通道。集团公司建立了以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为导向,以集团各级技术能手为主体,以各行业(地方)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荣誉奖励评选表彰体系。已形成从“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航天技能大奖—航天技术能手—院、厂(所)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完善的荣誉晋升主通道。三是技能专家通道。为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集团公司在特级技师和高级技师群体中,基于技能专业和工种,构建了由“首席技能专家、技能带头人和技能专家后备人才”组成的技能专家体系,破除职业发展通道天花板障碍,通过打造一批航天“金领”带动各层级技能人才接力培养和整体技能人才队伍的梯队成长。以上三方面通道设计共同构成了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立体通道,相互贯通,吸引着广大技能人才不断前进,不断发展。
(二)科学评价各类人才,发挥各层次人才能力。从职业素养评价、工作业绩评价、潜在水平评价、理论知识评价等多个维度对高技能人才实施多元化评价,充分发挥各类、各层次技能人才的特长。对于特级技师,注重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生产攻关中的指导作用;对于技师、高级技师,注重发挥其在解决生产难题、关键工序加工中的中坚作用;对于中、高级工,注重发挥其在完成航天型号和民用产品开发制造的主力军作用。
(三)构建航天特色竞赛体系,让青年人才脱颖而出。集团公司构建了多层次的航天特色竞赛体系,为技能人才搭建切磋技艺、展示才华的舞台。每两年,集团公司与国家人社部联合举办一届国家级二类竞赛(集团公司一类竞赛);每年,指导成员单位开展集团公司二类竞赛活动,成员单位再指导其下属的厂所开展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以国家和省市级技能竞赛为补充,已构建起多层级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并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授予各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同时给予奖金奖励、破格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机会,并将其纳入人才库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已经连续举办了19届技能大赛,已经成为培养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重要通道。据统计,80%的高技能人才都是通过技能竞赛平台脱颖而出的,如大国工匠高凤林、韩利萍等都是通过技能大赛成长成才的典型代表,竞赛孵化的大量高技能人才已成长为各岗位的骨干力量。通过技能竞赛平台整体推动和提升了集团公司技能人才队伍的职业技能水平。
(四)完善技术工人相关待遇政策。集团公司在强化技术工人队伍能力建设同时,注重对高层次技术工人的政策激励与牵引,指导各单位先后从福利待遇、专家培养和外送培训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技术工人提升技能等级,为航天产业发展做出贡献。在福利待遇方面,制定了技能大师津贴制度,根据履职情况,考核发放;制定了高(特)级技师津贴制度,鼓励技术工人提升技能等级;提升核心高技能人才福利待遇,特级技师享受等同于中层领带福利待遇;优先选派高技能技术工人参加集团公司、地方和相关行业培训提升活动。此外,为发挥技术工人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邀请高层次技术工人参与到职代会、各级领导年度述职考评和职称评价工作中,充分发挥技术工人的作用,助力航天产业的发展。
(五)落实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根据《劳动法》规定,积极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工人休息休假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年休假制度和探亲假制度。工龄20年以上的,每年有15天带薪年休假;工龄满10年不足20年,每年有10天带薪年休假,工龄10年以下的,每年有5天带薪年休假。此外,在完善休息休假制度同时,建立全员体检制度,对全国技术能手等高层次技术工人,提供高标准的体检套餐;针对铸造、喷漆、化铣、无损探伤等有毒有害工种的技术工人,提供疗养休制度,提供营养餐和补贴制度。
(六)广泛宣传技术工人劳动成果和工作价值。航天产业离不开工匠精神的支撑,依托多渠道推选优秀技术工人参加型号立功奖项、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航天基金奖、政府特殊津贴、航天贡献奖等奖项评选。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展示优秀技术工人风采,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参与“技能中国行”、“中国大能手”等品牌活动和“大国工匠”系列专题宣传,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使技术工人获得更多的职业荣誉感,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