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7月5日电(记者 侯文坤)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湖北省再次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1%,预计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湖北此次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5.1%。
据介绍,湖北省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照顾。三种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的不同,每个人增加的金额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