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将零就业家庭成员作为就业帮扶重点对象,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建立“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的动态援助工作机制,精准就业帮扶,多措并举“保饭碗”。目前,全省累计帮助40328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继续保持动态清零。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操作。出台政策,将零就业家庭成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将“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指标,出台“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实施办法,明确享受政策和服务内容,有力推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二是落实政策,促进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积极开发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类和基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对新增或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针对帮扶,精准服务。制定个性化的就业援助方案,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对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对培训意愿的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对自主创业的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服务工作,对已实现就业的提供跟踪服务。每年精心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全力做好零就业家庭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结合就业援助实名制动态管理,认真做好就业援助“回头看”,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和创业。
针对当前仍然存在的就业能力偏低、就业稳定性差、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江西将落实托底政策。把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主渠道,加大开发城乡保洁、绿化管理、环卫协管、交通协管、城市协管、劳动保障、网格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最大努力满足就业岗位需求。同时,鼓励企业吸纳。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就业援助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作用,扩大就业服务供给,促进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对吸纳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继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降低单位用人成本,提高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此外,还将鼓励自主创业。进一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支持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自主创业,减轻资金压力,降低创业成本。向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家”。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对接,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帮助援助对象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