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大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8-04-25 10:40:48
点击:2928
属于:政策资讯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大委发〔2015〕8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1〕46号),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2〕207号)要求,现将申报2018年大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及依据
2018年,我市确定申报评定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18年大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人员选聘、资金补贴、评估制度等要求,继续按大人社发〔2012〕2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
大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应为获得过国家及省、市级技能人才或技术人才方面的荣誉称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技能人才:
(一)有重大技术发明或者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创造出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和技术攻关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三)对科技成果进行试验、应用、推广,直至转化为新产品、新工艺,具有较高实用价值。
(四)具有绝招绝技并可以大力推广或在拯救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五)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六)企业认定的首席技师。企业首席技师由企业自主认定,能够自己或带领团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七)企业认定的工匠技师。工匠技师由企业自主评定和动态聘用,评定数量和聘用期限由企业自行确定。工匠技师入选大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后,由企业根据实际实行不少于2年的聘任期,期间由企业实行动态考核,期满后通过业绩评价,可继续参加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选拔。
三、评审程序
1、2018年大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材料申报,继续按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2、申报材料经区市县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送市人社部门。6月份开始,市人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市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认定的单位,于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颁发牌匾。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单位要站在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推进“两先区”建设的高度,把大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作为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按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各地区要积极动员和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申报材料经企业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各单位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大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叶梦姣 联系电话:84369293 传真:84369186
电子邮箱:502405369@qq.com
附件1:大师工作室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申报需提供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