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西 省 财 政 厅
关于实施2018年度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
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8】189号
各有关省属企业、央企驻晋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根据《山西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2〕2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4号)、《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6]269号)有关要求,为实施好2018年省级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补贴范围及对象
2018年省级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实施范围,重点是建立起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待遇相结合工作机制的各类企业,面向本企业高技能人才开展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通过鉴定考核并取得相应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对组织培训企业或委托培训机构给予培训补贴。
二、培训补贴名额及标准
2018年,省级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名额预计为3000人左右。在确定的名额内并符合规定条件,省财政分别按照技师每人2500元、高级技师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要加大新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在企业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合理安排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用于新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三、严格培训计划管理
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补贴培训的各企业,要合理确定培训职业(工种)和培训人员计划,制定培训教学实施方案,合理选定并使用培训教材。并于3月12日前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教学计划申请表》(附件1)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各相关省属煤炭大型集团企业要将井下特有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一并列入培训人员计划,并实施统一的培训监督管理。
四、严格培训过程管理
各企业实施技师高级技师补贴培训,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教学计划,结合岗位需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人员条件审查和强化培训及考核鉴定过程管理,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将对各企业培训及鉴定实施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鉴定考核的公平、公正。培训及鉴定全部工作须于11月初完成,并于11月底前将培训情况总结和《新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合格人员名册》(附件2)、《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表》(附件3),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由省煤炭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牵头实施技师、高级技师考评鉴定的,须由其统一提供相关人员鉴定合格的证明文件。
联 系 人:王二利
联系电话:0351-7676045
邮 箱:rlzy20090308@163.com
附件:1、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教学计划申请.doc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际职业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国信华源金融培训中心
微信号 :